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13:37    次浏览
快报快访记者李洁昨天下午,快报记者拨通了区伯的电话。他声音低沉,充满倦意。快报:你昨天什么时候走出看守所?出来后发生了什么?区伯:我昨天凌晨一点多,从看守所里出来的,到了广州,已经中午11点左右了。这段时间,我没有吃饭,也没有睡觉,一直在接受媒体采访。前面,刚回房间,准备睡一下,电话就来了。快报:接下来有什么打算?区伯:我正在和我的律师商量下一步对策,准备用法律武器,进行维权。快报:有没有话想和家里人说?区伯:回广州后,我还没有回家,我不知道对他们该说什么。快报:长沙政法频道曾播放过一段视频,里面播放了一段你的道歉录音,能讲讲怎么回事吗?区伯:那段视频是经过剪辑的,我讲的话,前前后后,起码有20分钟左右,我的原话是“如果我错了”,但播出来后,没有“如果”了,就变成“我错了”。还有一个我的声音没有画面,他们怕播出来,和我的口型对不上。哎呀,修剪技术很好啊。快报: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,你提到了网友“春桑”,说他邀你一起去长沙,能讲讲他的情况吗?区伯:我现在也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,我强烈要求警方调查“春桑”,但他们都没有去。有个警察还警告我,你还嫌事情不够大,想让全世界都知道吗?快报:我看到多家媒体报道,你一直说整个事件,自己是冤枉的,对方设套?区伯:是的,他们陷害我,我对媒体一遍遍讲,真的很累。我刚刚也接到律师的通知,暂停接受采访,一整夜奔波,很容易从认知上,产生模糊。具体情况,诉讼阶段,律师会详细说。快报:你还打算公车监督吗?区伯:有有有,肯定会的。律师:区伯的行为构成嫖娼区伯目前是离异状态。但和前妻和孩子的关系较好。他承认,自己也没有保持住底线,犯了错。但他认为没有发生性关系,也没有支付钱财,所以不承认嫖娼。北京知名律师王勇说,看了区伯本人的陈述,结论很明确了,区伯的行为构成嫖娼!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霞告诉快报记者,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,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、财物,并且已经着手实施,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,尚未发生性关系的;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,但尚未给付金钱、财物的,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。北京警察学院原院长左芷津说,嫖资已付,就可视为“嫖娼成功”,谁来支付嫖资并不影响对嫖娼行为的定性。“像上海法官集体嫖娼案中,付钱的不是法官,而是一家企业的老板。”嫖娼属于受治安处罚的行为之一。李海霞说,治安处罚行为相比较犯罪行为,对口供的依赖程度较低,即便嫌疑人不供述,如果有其他证据,都可以对其处罚。多位一线民警说,在抓嫖时,如果双方约定好时间、地点、金额,即便没有发生性关系,也可认定为嫖娼未遂。这种处罚比较轻,一般拘留5天以下或者罚款500元。昨天,记者还就区伯事件致电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。一位工作人员说,区伯事件具体要问长沙市局宣传处,但对方办公电话,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。区伯“在长沙因嫖娼被抓”消息传出后,有人惊讶于口口声声为公益者的私德败坏。有人斩钉截铁地说,肯定是一次报复是一场阴谋。还有人说,即使区伯嫖娼了也不能否定他的监督公车行为。